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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3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主次责任,本人为次要责任,共花费医药费25700,鉴定费900,物价局93,车辆损坏1870,车辆托运和停车费450,鉴定结果为休息期12个月,护理期5个月,营养期3个月,二次手术费6000,本人为农村户口,问赔偿金额,起诉,律师等大概费用?

交通事故
2012-03-31 10:48:0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做伤残鉴定了吗?若没有做的话,您的赔偿数额就是您以上的钱加起来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您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其他的由对方承担。
  • 你好!你的赔偿费用是前几项的和在加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另外,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合计4000元,需要帮助可和我联系。
  • 你好,交强险部分,你可以直接主张,其余的部分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您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其他的由对方承担。
  • 当面咨询律师。
  • 您好!您做伤残鉴定了吗?若没有做的话,您的赔偿数额就是您以上的钱加起来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您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其他的由对方承担。
  • 您做伤残鉴定了吗?若没有做的话,您的赔偿数额就是您以上的钱加起来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您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其他的由对方承担。
  • 你好,你还是带齐资料和律师面谈为妥。。。。
  • 您的赔偿数额就是您以上的钱加起来乘以百分之三十,就是您自己需要承担的数额,其他的由对方承担。
  • 本律师较为擅长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如需法律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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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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