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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11月27日,与某公司前后签订了四份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共计201666.23,依据合同约定货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我司将全额付款给某公司,同时某公司应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司,我司前三批货的款已全款付于某,到现在为止,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也未付最后一个合同的款,多次打电话沟通均以各种理由推迟,现在电话也不接了,我只是公司现场采购合同的签订者,因为这个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已经影响到了我的工作和生活,请老师给我指点迷津,如何促使某公司给我公司开票,谢谢

建筑工程
2012-03-30 11:41: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