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3月28日在**路口被面包车追尾,导致脊椎骨裂,现住中医院救治,司机只付了1000元住院押金,现已超出司机付的1000元,可司机已没钱为由,并说之后费用由病人自己支付,一切等交警鉴定事故责任之后再支付和他有关费用,请问律师,司机做法是否正确,在事故责任还没出时,期间费用是由病人自己处理还是由司机继续支付,如是司机问题,病人该如何追讨治疗费用?求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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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机不垫付,那只能你自己先承担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在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去做相关的伤残鉴定后,即可向肇事司机、车主、保险公司等主张赔偿,具体赔偿费用可以咨询交警、人民调解员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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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直接起诉,需要帮助,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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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具体数额建议委托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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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如购买了交强险,可让交警通知保险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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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