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绵阳一家民营单位的员工,因为有点事情需要请教,这样的: 进入公司签署了劳动协议(我个人觉得该合同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没有给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并且上班时间很不明确,,远超一周40小时或者45小时,而且工资也不能按时发放,公司规定次月25日发上个月工资,也不能按时。有时候因为星期天强制加班如果没有加班的话还得扣钱,本人晚婚假也只给3天,多的时间不但不发基本工资,而且还倒扣,我想请问下这样的公司,,作为员工的我们能不能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自己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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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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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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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