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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与我老公两年前口头协议好经济方便各自管各自的,这两年期间他打着做生意的旗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有向朋友借钱,我想请问我们离婚时这算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2-03-31 08:06: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你们家庭的生产生活,只是你丈夫个人原因所负的,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为你丈夫的个人债务,由你丈夫个人负责偿还。二、因夫妻债务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 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双方对债务问题进行过约定的,则可以向你老公追偿。
  • 系共同债务,如有证据证明双方对债务问题有约定的,就可向你老公追偿
  • 属于共同债务。对外,你有还款的义务,但可以向你老公追偿。
  • 由其本人承担
  • 算共同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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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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