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江苏丰县下设的一个村庄有一处房产,因多年未回家导致无人打理,其弟未经我父亲允许便推倒房子并建筑新房占为己有,我回老家与其协商赔偿不成,因其百般推辞,故只好依靠法律途径解决。父亲的房子在二十年前建造,因是老房子,当时并没有房产证,只有身份证上的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并有当时购得的地基手印为据,亦有其弟电话录音承认房子是父亲的,同时在所在镇政府的土地管理所有查到父亲的户主档案(但因是93年的,所以土地管理员说已过期,只是有留档)不知这样是否可以起诉,并在起诉后能否有把握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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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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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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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当地律师 搜集证据 到法院起诉 分割财产。最好协商。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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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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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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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