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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单位呆了4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2010年末开始给缴社保,2011年离职时签订保密协议,未支付保密费.此证明有法律效应吗.可在同行业对手公司工作吗?自己另起炉灶开发原单位相关产品可以吗?

公司企业
2012-03-29 1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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