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人托一个亲戚办孩子上学的事,中学升高中,当时办的是包分配的警校,没想到,办事人把孩子办到不包分配的警校里去了,找他要钱,他说事儿办了,钱花了,退不了,现在孩子也没上那个学校,去的别的地方,因为那样的学校不用托人,自己就能进,现在我有重病在身,想要回那笔钱,应该怎么做,要告的话,能胜诉吗。沟通以经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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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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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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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要求归还,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的话,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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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证据,然后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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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