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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决定裁员增效,有一个清洁工2010入职不到半年就怀孕公司就给了6个的产假(第二胎),刚回来上班不到三个月现在又怀了第三胎,平时工作又不合格现在公司决定合同期到了解除劳动合同,我公司我怎么做

经济相关
2012-03-28 22:06:2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有 第三十九条的情况: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您好!最好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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