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男方结婚近两月,因了解时间不长,性格不合至诉讼离婚,我拒绝调解,婚前男方将婚房(私房)一间,做简单粉刷并购置了几千元的家俱,现男方要求赔偿酒席钱,粉刷钱,交往中往返我家(同城)的油费,彩礼1万元,家俱钱,还说可以提供因办婚礼所借的钱的借具(是我根本不知道的费用)共计11万元,男方长辈称他在法院认识人,可以搞定这一切,是真的吗?只要他以办婚礼为由提出赔偿损失,我都得付吗?他家是城效的,父母都没工作,男方一个月也只有1700左右,亲戚酒席是村里的流水席,同事是在酒店办的花了近25000,我不知他家说的11万是怎么花的,难道只要他随便找个借具法院有熟人,我就都得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