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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舟山临城买了一套期房,2013年12月交房,首付已付,现在房子结顶了,开发商要求付清余款。我不用商业贷款,可以一次性付情。但是我发现房子质量有问题,想留10-20万在交房时在付清。合同签订的是商业贷款在结顶时办理,但是没有写明是不需要贷款付清的时间。请问,我可以预留10-20万做为一种质量的押金,交房时在付。谢谢

民事相关
2012-03-28 05: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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