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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为生意问题和别人发生了冲突,因为两家都是跑同一条线路的车,对方(乙)现行挑衅去甲家车上拉客。双方发生了轻微的冲突,但并没有多大身体碰撞,几分钟后乙带了十个人把甲的儿子打了一顿(甲儿子是在车上工作,后检验不构成伤害)。打完以后乙方径直离开,等乙的车到了另一个市管辖的县,甲怕乙在此地再次挑衅打人和三个人(分别是甲的老婆,及妹妹和妹婿)赶了过去,但是结果是甲车上的工作人员把乙车上的驾驶员打伤(甲并没有动手,主要是车上的两个驾驶员和甲的妹婿参与打架的),随后双方都打电话报警,后被打驾驶员自己说被鉴定为轻微伤(鼻梁被打伤为线性骨折,医学上来说一般构成轻微伤)。当时派出所让甲压了一万块钱就各自回家了。大概一个月后派出所通知双方去调解,但乙开出的条件是药费和误工费都由甲家出,大概要两万,但甲觉得费用不太合理于是没有谈成功。大概又是近一个月后被打驾驶员又称自己重新鉴定为轻伤,准备打官司。 如果打官司,第二份鉴定有效吗?可以要求他到市级医院再做一次检查吗(因为怀疑他作假)您觉得最佳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

民事相关
2012-03-28 12: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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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