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孕妇,头几天做产检的时候与另一个孕妇发生口角,当时她打了我,我就让老公拦着她不让打我,她踢我老公的时候我老公用腿一堂她正好裤子上蹭上老公的鞋印,她就非说我老公打她了。然后报警了,警察到医院取证没人证明她被打,她现在就以心灵受到伤害向我们索要5000元钱赔偿。她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我让她去公安医院做鉴定,她不去就说心理受伤害要赔偿。现在就是不知道会不会造成拘留?治安处罚条例的殴打孕妇。因为她鞋和小腿处有一个轻轻的脚印。如果这钱我不给她我老公会受到什么惩罚呢?她要是起诉精神赔偿法院会受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