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有工资争议,我已申诉到劳动部门,现公司要求我回厂办理离职手续,我与公司有签合同,但是公司未给回一纷合同我,办理离职手续后我厂牌交回厂后,我手上已无可以证明我在公司上班的证明。我该怎么办?请帮忙出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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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参考 如下法条 搜集证据 即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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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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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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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证、电话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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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