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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经甲方的村两委,多数党员和群众代表通过,决定对本村老村宅基地土地进行招商开发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发包方(甲方):**县**镇**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张**,该村村主任。 承包方(乙方):张**,男,1978 年09 月04日出生,汉族,**县**镇**村村民,现住该村。 第三条 土地位置、面积和四至 四至为:东至排水沟 ,西至张**,南至辛*地,北至后**村土地。(详见附图) 三、租赁期限及土地的交付    1、租赁期限为 40 年,自2012 年 3 月 8 日至2052 年 3 月 7 日止。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交付土地,未按协议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 四、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土地承包价格为100元/亩,总承包费为372750元。鉴于承包的土地系盐碱地,乙方需要3-6年时间进行改造,故签订合同后前 5 年免收承包费。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首付承包费60000元,2015年3月8日前再支付190000元,2018年3月8日前付清余款122750元。 九、违约责任 2、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承包期间承包费总额的100%。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承包期间承包费总额的100%。 5.承包期满乙方按期交还土地逾期按每天5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O一二年三月六日 以上合同于2012.3.6日签订,并有多数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签字,首付款已付清,但村委至今未按合同交付土地,并以村民闹事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们掌握村民代表、党员签字和首付款的领用情况的复印件证据并盖有村委会公章和司法所公章,我们现在怎么办才好?本合同为不完全版详情可给留下邮箱另行给付,请给与答复!

民事相关
2012-03-27 12:41: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