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与父母于2006年购买房产一套,当时是父母出资首付30万元,房子总价55万,小王自己贷款25万,当时产证是三个人名字。该房子于2010年卖掉,卖价为102万,请问这102万该如何分配?假设当时欠银行贷款还有22万元。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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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产证上没有写明具体份额,一般是家庭共同共有,原则上是均分,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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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分配,没有产权比例的,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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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之间可以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般以平分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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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比例分割,22万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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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分配,没有产权比例的,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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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该案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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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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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贷款后按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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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价扣除掉未还贷款由三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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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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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贷款后,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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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分配,没有产权比例的,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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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三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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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出资比例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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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均分,因为当时办理产证时没约定按份共有的话,就按照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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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请律师具体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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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剩余三人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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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