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路边停车,有警示标志,被迎面而来的违章车辆被撞身亡,交警判定受害人无责,肇事方权责,受害方家里有55岁的父母和一个四岁的孩子,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请问怎么赔偿,赔偿项目都有那些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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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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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包括死亡补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恤金。肇事方在负全责的情况下涉嫌交通肇事罪,民事赔偿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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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的抚养费。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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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和车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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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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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具体标准要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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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