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67名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下属的原山西省寿阳县xx销公司汽车队的职工。
2011年我们才得知当时破产未通知我们职工,也未解除劳动关系,我们是在被蒙蔽的情下,原单位被破产重组的。随后我们找公司和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查清原车队破产过程,查后结果书面回复我们67名职工。原车队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中寿阳有限公司的下属车队,理应承担连带民事责任,并解决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工伤待遇、条件允许解决职工的上班问题或依法进行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清偿职工的工资欠款和其它的往来欠款。但屡遭拒绝。无奈我们67名职工联名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又遭不予受理,我们维权无门,现上网恳请你们律师们给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