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属(出租车司机)在上午与另一出租车因揽客发生厮打。在12时50分左右对方召集六七人对我亲属进行报复性殴打。致使其伤重住院,当日下午我走访了目击者,并将走访的内容做了录音,请问:1、我所录的音可否作为警察办案的证言使用?2、在法院审理时可否作为诉讼的证据?
-
应当将这些录音内容作为证据线索提供给警察,你所做的这些录音警察不会直接采信,法院也不会作为直接直接证据使用的,需要对证人证言进行核实.
-
你所录音可以交给办案人,是否能做为证据应经办案人调查确认后才能认定.
-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