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1年11月经过好朋友推荐,到他一个朋友公司工作,可是迟迟不签劳动合同,突然2012年3月21日说这个公司不在南宁做了,搬去深圳。告诉我们考勤做到21日为止,工资也发到当天,然后就解散了。事后我找到老总,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他说没签订劳动合同,要赔偿是不可能的,还说,我没有解雇你,我要你去深圳你去不去,我说不去,所以他以此来告诉我,这笔费用不会给我,请问是否构成违反劳动合同法!

合同纠纷
2012-03-26 13:28:4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以辞职吗
8141
交通肇事罪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肇事罪赔偿
交通肇事罪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4369
资产负债表怎么分析
资产负债表填写
资产负债表怎么分析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2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3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8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5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2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