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11年4月28号进入的公司,与公司在11年6月份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待遇为6000(包括其它所有费用),公司10%的干股。如果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三个月的工资。
因为有包括其它所有费用这条,所以公司一直未为我缴纳保险(我是城镇户口),公司营业一直很平淡,营业额为七十多万,据老板说只是刚刚保本。有时候还亏损。但在过年的一月份生意很好,共做了九十几万,应该是盈利了,但是老板一直未曾给我任何分红。现在公司要转让,转让后面临着装修,装修期为20天左右,装修后也是另一个老板了,我和老板的合同未到期,但老板一直不给个明确的答复,怎样安置我。
有几个问题要请教:1、保险能否拿到?2、能否拿到3个月的赔偿?3、分红能否拿到?4、装修期间的工资能否拿到?5、转让后如果在这个老板手下做事,他如果要改变待遇怎么办?
望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