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于2月25日被港务局刑警队带走协助调查一起盗窃大豆案,现在刑拘已经满30天,主犯全部逃跑,把他一个干活的给抓住了,现在听说刑警队方面不想移交,想以各种理由延长关押时间,在法律上是不是允许。 另外我想问问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可以报批捕,如果批捕的情况下,立案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
1、你好,现在处于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为37天,如果刑事拘留后发现不构成犯罪应当释放,如需补充侦查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
2、如果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检察院可以不批准逮捕,应当立即释放,并将执行情况送交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立案侦查时间:如果批捕,批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间为2个月,案情复杂到期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流动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2个月,如果可能判处十年以上的,可以向省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因此立案侦查最长不超过7个月。
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检察院不批捕,侦查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期限一般情况系不应超过七个月。
-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案件
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
正常在30日内就应该报批捕。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