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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金店上班期间,店里丢了一枚戒指,价值6000多元,当时店里有8人上班东西也不知道是谁弄丢的,监控也刚好有一段时间没有记录老板让店里所有人都陪了5000元钱,陪了钱后老板还说不准谁再提这件事,请问这样做和理吗?我这几天总想不通这事,这5000块钱还是借来的,因为这件事我已经向公司提出辞职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3-26 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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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