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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爷爷奶奶2000年去世,我的父亲2004年去世,我父亲兄弟两个,我家一直住在城里,大伯家住乡下,大伯家的楼房是建在爷爷奶奶的老房子的地皮上,建楼房的钱是由大伯出的,现在大伯家要拆迁,对于拆迁款我是否有权力分得一部分?如果有的话是以什么名义分?

继承
2012-03-26 22:32: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有土地证吗,土地证是谁的名字?如无特殊情况,你不好分割拆迁款的。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父亲于2004年去世,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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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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