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前我在QQ空间上传了两百多张淫秽照片,已经有700余人看到了,还上传到网盘了,具体下载人数不详,估计大大小于空间浏览人数。现在发现有个“传播淫秽物品罪”,于是把所有的资源全部删除了。请问大律师,这样的话还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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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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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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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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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