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可以委托律师,帮助我全全代理,案件简括:我在青岛市黄岛区的一家公司上班,司龄四年,其中有一年的时间,从事的工作岗位,是轮胎实验,工作性质环境是,将汽车轮用无齿锯切割下来做断面分析,切割是有强烈的浓烟,切割后还要用砂轮打磨,有很多的粉尘胶粉,浓烟,公司提供的劳保只有简易的白色口罩,在此岗位工作一年左右,身体觉得不适,经常咳嗽,后申请调岗,调岗后半年左右,上班咳嗽越来越厉害而且咳鲜血,后去一件做CT事患了肺结核,当时很害怕就回家了,请的病假。我想问问 我 可以 通过法律要求公司赔偿么?
因为 肺结核是免费治疗 的全国,但是治疗中很多药物是不免费的 而且床费护理费是不给报销的,我3月10号在青岛发现患病后,医院要求必须住院治疗,但是我在外地没有亲戚 ,就回家了。现在开销越来越大,而且得了这病对我的精神打击很大,双肺叶肺结核 咳血传染性强,而且需要一年左右的疗养时间!我很迷茫希望可以得到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