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打工给人开装载机的,由于在施工现场碰倒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下身有可能瘫痪,现在经交警队判下来责任全是我哥一个人的,请问这个责任是否公平?住院费我哥出了一万多,车主出了一万多,可是毕竟我们是给人打工的,这个责任怎么就是我哥一个人的呢?遇到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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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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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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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