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号,我与一40岁妇女发生口角,然后她先动手打了我3次,我没有还手,随后她拿木棒打我,我才逼不得一踢了一脚,然后推了一下,然后妇女男人提刀准备过来砍我,被民警开枪制止了,目前这名妇女住院了,各种CT B超检查都没有异样,主治医生说病人说头昏,全身无力,她还是在医院住了6天,目前已经消费了3000多元,然后我查她用的药品很多都是和这次事件无关的,比如查尿,查血什么的,本来CT B超就已经显示没有问题了,她还继续复查了一次,对方要求我全付医药费,我想问问律师,这个事情该怎么处理,我该全赔付吗?(打架过程有监控,很清楚看见她先动手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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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根据你们的过错比例承担,建议去派出所协商解决,当时有民警可以说明情况佐证并分辨谁的过错大。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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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其它法律疑问,可来电或当面与我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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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时报警处理,如果对方的受伤和打架没有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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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认定责任 按责任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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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依据过错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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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你们的过错分担医药费。其次,你只应当支付必要的医药费,其它的你无需支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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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