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谢谢你的回复,我还想把情况详细点和你说说,我阿姨57岁,她去这个饭店打工两个多月,昨天因为和同事吵了几句,所以老板娘说老板不在先让我姨回家,等老板回来在解决,今天上午十点左右老板给我姨打电话让去店,然后说去楼上说事情,如果起诉的话不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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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留下伤残,可以做伤残鉴定,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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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由于您阿姨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事故,饭店应该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建议你们和饭店协商解决。由于您阿姨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伤害,申请工伤认定有些困难,可以说您阿姨自己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失,责任自己需要承担,但是,毕竟是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事故,饭店也应该进行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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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