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8月在当地医院做了人流,之后一直不间断的治疗了三个月,在2011年10月30日做了个彩超,经过医生的解说是肿瘤。后来我又去到上级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人流之后的残留物。清宫做病解也的确如此,过了一个礼拜复查还有,专家分析是由于残留物在子宫时间太长清宫已经无法清除,后来又做了个宫腔镜电切手术。手术之后又做了病解还是组织残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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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因为医院的过错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患者可以要求赔偿!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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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做鉴定,看当地医院当初的行为和后来的病因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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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的。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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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找医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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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之前误诊的医院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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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