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从2011年11月29号入公司上班?现在已近4个月了,劳动合同没有签约,社保没有缴纳。可是公司规定说试用期是3个月,满3个月才签约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我现在是否是临时工,可以索要两倍工资吗?现在还可以继续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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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索要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要求补缴保险。维权后可以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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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起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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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公司与你补签合同,并赔偿你自正式用工以来满一个月后到签订合同的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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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搜集证据,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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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补交社保。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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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