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个星期四早上的上班时间,我母亲与一名同事因口角问题发生抓扯,过后,那名同事没有去医院检查,直到那天下午去了派出所立案,警察叫他去医院检查,把所有费用单据收好后再处理,在之后的四天内,警察和我母亲的单位领导并没有为此找过我母亲,也没有电话或书面通知我母亲给立案了,第五天的下午,警察突然叫我母亲和那名同事去派出所,并只给那同事做了笔录,我母亲没有做笔录, 那警察就叫我母亲赔偿她的医疗费用2000元,并叫那人回去拿单据,可是到现在那名同事也没有拿回单据,反而又住进了医院,派出所没有打来再叫我母亲去~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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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票据协商赔偿。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
需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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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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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的,你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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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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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