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各位法律界人士,是这样:某天员工A驾驶老板的车子与BC两个同事去外地出差,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与对面来车发生正面碰撞,经交警认定:A驾驶的车负主要责任百分之70,对方车辆负次要责任百分之30。员工A(驾驶员)轻伤,员工B轻伤,员工C腰椎骨折(伤势辆车中最为严重)截瘫。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该车主(既该公司老板)在经济上有给予员工C 的支持,费用约16万,可治疗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停止对该员工治疗费的支付,停止一切费用的支付。根据调查后,发现,员工ABC都未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正常的工资发放记录。通过多方努力,目前可以证实劳务关系,但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12万。另一方面,企业负责人一直让员工C ,配合起诉保险公司。但是根据多方的了解,起诉方面说法不一,有的说先认定工伤,有的说先起诉保险公司,有的说起诉车主(老板),到底是先起诉保险公司好呢?还是先去劳动局认定工伤?还是同时进行?或是进行民事起诉?请说明一下具体原因!调查了下,该公司是一个空壳公司,其中车主主要是进行某大品牌奶粉的代理。打着某大品牌奶粉,某地方办事处的名号进行拓展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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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按工伤待遇要求赔偿。等伤者医治好出院后,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起诉车主、驾驶员、保险公司等。如果有不清楚,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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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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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同时可以根据交警的认定书起诉对方车主、驾驶人、对方车主及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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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当面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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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分别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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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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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