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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11月23号被别人撞,本人27岁。我是助力车电动车对方是汽车。本人掉了三颗牙齿,唇部严重破裂,脸部有留疤痕,住院住了4天,医院开了一星期的休息单,一星期后去拆线,但脸部还是浮肿左脸大面积擦伤,牙齿修复等都弄好已经是2012年1月5号,期间休息医院没开休息单。牙齿镶回去的是3000元一个的。现在对方不付给我补牙的钱与后续治疗的务工费。总的费用加起来1万5,请问我这样起诉对方这样的费用能全部理赔吗

交通事故
2012-03-22 07: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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