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广东**人、我们家有块地约30多亩、使用权是大队的。以前这里是个鱼塘、因为塘底的水是冷的冬天鱼会被冻死。鱼塘没有排水道、我们村民们就召集在一起在开出了一条渠道、让水顺着渠道流到河道,不知什么原因大队里的人不管这块地了、到处长满野草鱼塘就这样被荒废了。我们村民这块地这么久没人管觉得荒废了可惜、于是村民们又劳动起来把这块荒废的地开垦了(约15亩左右)用来种水稻、这块开垦出来的荒地成为我们所有村民的良田到现在已经15年左右了。现在大队的人说他们要收回用来养殖水鱼、请问律师我们的村民们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3-21 11:03: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