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元月20日向张祖煌购买沙县城市之光3幢903室的二手房,已付四万元定金。2012年2月24日张祖煌已明确回答本人不卖此房给本人。依合约张祖煌先生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双倍返还定金计人民币八万元整,并承担双方的中介费。经调查张祖煌一房多卖,在其他中介以更高价格成交。本人向其他中介取证,遇到困难,我该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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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申请律师或法院去查。另外,如果确实属于一方多卖,你可以要求赔偿中介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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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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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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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请勿请名道姓以免承担法律责任。定金性质多样,要看你们的约定才可以确定是否要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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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了解你们合同的相关内容,按合同约定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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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