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是岩峰的人,我刚才有给你打过电话。我小孩子4.5岁了一直在我男方农村家庭生活,这个离婚是我老婆先提出来的。2月份我有向岩峰人民法庭提起了诉讼。渠县人民法庭已经于2月份立案了。并将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做保全。资金已到广东冻结了。现在在等着法院的开庭时间。我是渠县城镇人口,离婚后小孩会判给我吗?请问小孩子的抚养费是按城镇人口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我吗?去年城镇人口生活标准约为500元/月

婚姻家庭
2012-03-24 17:17: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孩子2周岁以下的由母亲抚养,2周岁以上的判给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还会征求子女的意愿。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到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追问:请问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后,就能按城镇户口生活标准执行吗?
  • 你好,可争取的,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小孩是否判给你,要根据你们夫妻的条件和你的状况,总之是以是否有利于小孩的生长生活为原则确定。至于生活费用,原则上由双方承担,但如一方有困难可要求减免。二、因家庭婚姻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