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了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我得马上走人,在走的前一天晚上,我给校长打了电话,他同意了,于是第二天早晨我就走了,没有交辞职书,我现在想
拿回工资,然而他不给,说我是自动离职,请问这是不是自动离职,我能不能拿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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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任何能证明你在那个单位工作的事实);
其次,工资你是肯定能要回;
另外,还能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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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回工资。建议先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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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回工资,还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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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也应支付工资,另外没签合同还应该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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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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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