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眼睛被炮炸伤,不知道谁炸的。而且现在已经过去1个多月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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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查找不到是谁放炮炸伤你的话是没有办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可能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及治疗的后果了。
追问:你好,看到了你提的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你如果能够确定是哪几家门市放的炮,但不能具体确定是哪一家放的炮炸伤你的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一种侵权叫共同危险行为所致的人身损害,就是针对你这种情况而设定的。但前提是你要举证证明你是在那几家门市房门前被炸伤的,不知你当时是否报警。至于炮竹生产厂家、城管、市政是否应承担责任从你所讲的情况还没有确定,关键要看他们在整起事件发生过程中是否有过错。但你现在可对这几家门市提起民事诉讼。
追问:你好,你的提问我看到了,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不能确定是哪一家将你炸伤的,但是可以确定当时有几家门市在放炮的话,我国法律有一种叫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债权赔偿责任,正是为你这种情况而设定的。但你首先要证明你受伤的地点就是在这几家门市的门前,不知你当时是否报警了。再一个,关于炮竹生产商家,如果不能确定是炮竹质量问题,是很难要求厂家赔偿的;至于城管和市政是否应承担责任,我个人认为很难主张权利,因为对于放炮行为并不是这二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因此很难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需要还可继续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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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提问我看到了,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不能确定是哪一家将你炸伤的,但是可以确定当时有几家门市在放炮的话,我国法律有一种叫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债权赔偿责任,正是为你这种情况而设定的。但你首先要证明你受伤的地点就是在这几家门市的门前,不知你当时是否报警了。再一个,关于炮竹生产商家,如果不能确定是炮竹质量问题,是很难要求厂家赔偿的;至于城管和市政是否应承担责任,我个人认为很难主张权利,因为对于放炮行为并不是这二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责,因此很难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需要还可继续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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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