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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创办了一家公司,以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办公用品为营业务。软件是从别的代理销购入的正版软件,但没有申请软件厂家的代理权,如果进行销售,是否合法?比如我从别的代理商那里进货(如:金碟软件,用友软件,三门软件),再自行进行销售,我与这些软件的厂家有没有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
2012-03-19 06:53: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所购买的正版软件已经包含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在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时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已经用尽,你只要支付了正常对价,就视为权利人的许可,因而你的行为不侵权.另一个答案非本人答复,请注意。
  • 这是侵权行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条例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因为你没有软件著作权人(软件厂家)的代理权,所以如果你通过代理商的途径而私自进行销售的话,就构成了侵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