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5年因为一些小事纠纷我被以前的朋友告到派出所,后来给立案了,当时我本人并不知道,2年后一次使用身份证被莫名奇妙的被抓了我才知道,之后在看守所关了30天,等查清楚证明我不构成犯罪于是开了释放证明,之后本人也一直没询问过此事,今年要外出务工,要去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去当地派出所说我有记录开不了,此事我很懊恼,想咨询下以前那记录应该要撤销的对吗?现在过了6~7年了我应该也能申请撤销对吗?要不然是不是就不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了?应该怎么撤销?

其它综合
2012-03-18 18:15: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