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在1980年和1995年相继去世,育有四个女儿,留有宅基地房产一处,父母去世后一直由我小妹妹出租,在2007年通过诉讼(后撤诉)得知该房屋在1999年办理了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写的是我小妹妹的小叔子杨某的名字,杨某一直是城镇户口,不是本村村民,不应该取得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2007年我们去大兴法院起诉(不是遗产继承诉讼),要求杨某腾退房屋(我小妹妹没有参与诉讼);后来由于起诉内容不对,撤诉,2009年该房屋拆迁,请问律师我们现在还能通过法院要回拆迁款吗? 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通过咨询得知一下论点: 1、起诉不当得利(疑问:涉及时效问题)2007年已经通过起诉知道被侵权 2、起诉继承析产(疑问:该遗产已经被非继承人领走,现在是继承人无遗产可以继承) 3、起诉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疑问:涉及时效问题) 4、起诉原来房屋过户合同无效,困难,我们没有跟他签任何的合同,可能我小妹和他签了,但是我小妹也不说实话,不会配合起诉,我们手里没有合同。 5、起诉拆迁公司和杨某签的拆迁协议无效,困难,我们拿不到那份拆迁协议,而且杨某有土地证,拆迁公司只面对有土地证的人签协议,不管他是怎么取得的? 请问律师那种情况起诉胜算大,还有别的路径吗,其他不行为什么?

继承
2012-03-18 16: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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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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