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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仓浏河农村人,目前拆迁遇到如下问题: 1.老房(1978年建)2间平房60平,无批复(经查询在当时原宅基建房不需要批复;2,1986年增建2间平房40平有批复;3,1988年增建楼房120平两层。目前土管部门以超宅基地(233平,建筑面积不超151平为由不予认定超出部分。请问是否合理?

其它综合
2012-03-16 2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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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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