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恶意减少工资,拖延工资发放,怎么办?劳动合同只有一份在在公司,是空白合同,社会保险是签署的切结书,给的现金,工作是每个月26天出勤,这样的公司可以告到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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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你有没有签字??
1、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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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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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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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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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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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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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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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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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