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楼住户在前后小院(为开发商赠送,有使用权,无土地权)搭建多处钢筋混凝土永久性建筑,高度直达屋顶,并和楼体相连,直接干扰和威胁到我家的安全。现已找了物业并投诉西青城管,但城管一直没有作为,物业也无能为力。我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办?请律师为我提供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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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违章建筑只有城管部门有权拆除,而物业是没有权力这样做的,只能下达整改通知。你除了行政投诉业主之外(以行政不作为为由行政诉讼是针对城管的),民事诉讼也可以诉该房主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这是民事诉讼中的相邻权纠纷之诉,应该可以胜诉的。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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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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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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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筑系违章建筑,你可起诉法院,要求拆除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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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属于违章建筑则属于综合执法的管辖范围,不论是否为违章建筑,如果侵害了您的相邻权则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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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