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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三年半了,现在公司要破产了,对我进行一次性补偿金额为15000块钱,现公司财务说要按薪资标准扣税,如果想不扣的话还要写什么申请之类交给地税局,要等一个星期之后才发工资给我,但是我查了一下,关于个人一次性赔偿的规定,我还没达到扣税的金额,并且之前有同事为了节约时间,税钱就已经被公司财务按3500的薪资标准扣了,有的同事申请了一个星期后,财务还说没申请到,结果还要无限期的等待,请问,公司财务这样做合理吗?我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财务部不扣我的税并且离职当天就领到工资呢?

劳动纠纷
2012-03-17 20: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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