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一下,我是替别人来咨询的。
我一朋友(后面称卖家)在**开一品牌化妆品店,现在想转去苏州开,经原房东同意,可以转让(可作证)。三月初找到一女买家,她想买下这间店铺和货柜,双方商议后转让价为6万,而且买家先交了1万定金,写了字据说定在3月15号那天把余款交齐,若买家到时不交齐余款那么卖家可以不退还定金。随后卖家就在苏州租下了店铺,租金6000原每月,而且吧货也全部运去苏州了,随后就把店门钥匙按约定交予买家。但是到3.15那天买家说不租了,钱没有,而且要求退还定金,买家说字据你自己写的,不予退还,而且自己现在损失很大,但买家不但不予理会,还谩骂买家,随后告的派出所说买家是非法转让!请问这样的情况走法律途径需要哪些证据和如何计算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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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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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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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