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司在2011.11月散货出口一批货物到国外,与承运人并未签订正式运输合同,手中是有海运提单,提单上也未约定具体到货时间。正常情况下50天左右就会到目的港,但是到现在都4个月了,散货公司好不确定货物什么时候能到目的港,并表述不清货物具体的位置。
这种情况我们能要求索赔吗?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向哪个部门提出诉讼?
这种官司胜算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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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延迟交货的赔偿。
首先要证明自己提单来源的合法性。没有运输合同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提单告提单上的实际承运人。
你还要证明对方已经超过合理的付运期。
证据决定了案件的风险性和预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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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金,如果证据充分胜诉没有问题,详细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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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解决,起诉承运人。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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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承运人,如果没有正式的运输合同,交货凭证,海运提单都可以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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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货到付款的贸易?如果你公司是提单的托运人,带上报关单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运人承担责任。龙华律师大浪律师观澜律师民治律师坂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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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建议带上资料找律师面谈。
需要帮助来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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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纠纷中,如果没有约定具体的到货时间,那么想以迟延交货来主张损失赔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如果如你所说,已经4个月了,还不清楚货物所在位置,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可以向承运人主张索赔。需提供的证据有提单,报关资料等。如果没有约定仲裁,可以向海事法院起诉。具体官司胜算与否要看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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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明显违约,但你要求赔偿的话,首先要发函催告,如催告后还不解决,就可起诉,一般在发货地海事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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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