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开店,现拆伙。钱在对方那,现对方要百般算计,欲扣除很多双方口头协议,未签合同。只有一对对方签的收条,上面注明是合作开店用。合作前已交付资金给对方,营业时资金交于商场,承租店面是对方签的合同。对方签了五年合同,商场免前半年租金,第一年的租金还是从营业额中扣除下来(营业三个月时扣)商场半个月返还一次金额,返到对方帐户。店内货源由对方提供,一直以来管理都是我方管理日常事务,对方从未参与。店现在赢利中。因前期资金大部分是借的。现在一年多了,对方催还。
现问题是:合作一年余(2011年元旦开业)因对方诚信问题现无法合作,想要回本金。对方不返本金,算折旧,东扣西扣,想不出钱就让你走。有些物资是对方使用过的旧的,现想高价算。有些物资是走政策厂家送的,是否应该算资产?现在要怎样才能拿回本金?起诉能否胜诉?去年一年未分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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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务之急是立即起诉并保全有关合伙财产,以免有关财产流失。合伙关系有证据得以证实、你方负责管理事务掌握或的财务状况,所以,起诉获的支持的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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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稳妥,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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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要看当时的合伙协议是如何签署的。有协议根据约定,无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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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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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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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同时要做许多工作,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恶意处置。以你手中的证据可以证明合伙关系,根据店面盈利情况确认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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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