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于2012年3月14日向朋友借车出门办事,在织金县城刚好有两个人向我招手,于是问明去向,刚好顺路,于是他们给了我5元钱,后面看见有运管所的车跟踪我,当时我就把钱还乘客,就没有收取,我就说:“你们下车另外去打车了,被运管的逮住要被罚款”。我就停在路边叫他们下车,然后运管的就跑过来拦住我,就说请协助他们调查,当时身上没带行驶证(因为车是跟朋友借的,当时忘记了)运管部门说车子来例不明,就扣压了车子,并叫下坐在车上的人去做笔录,后来又说我涉赚非法营运,并罚款10000元。请问这属于非法营运吗?能否起诉客管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